电动自行车是一种最符合国情的百姓出行工具
电动自行车是一种符合长沙当前道路网实情、完全符合城市环境保护的百姓交通工具。只因一些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发生的交通事故就要禁止它,其背后的原因有二:一是一些驾驶电动自行车市民不遵守交通规;二是部分人总是希望自己城市像西方大都市一样满街道涌动着汽车,称之为早日与世界接轨。
一)电动自行车的好处:占地与行车面积小,无污染,无噪声,完全符合长沙当前道路和停车位狭窄、汽车尾气(尤以部分公交车为甚)污染十分严重,公交车不能进入街巷,老百姓出不便的实际情况。
二)交通事故谁最多
是汽车发生的交通事故多,还是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多?据电台报导统计2008年至今电动车事故为97起,请问2008年至今汽车发生的交通事故是多少,假定这97起事故全部算在汽车的交通事故中,将其扣除后汽车发生的交通事故有多少?有人估计电动车不足汽车发生的交通事的10%,是不是因汽车事故多就要限制汽车行驶?
三)造成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不断的真正原因
减少事故的根本在于管理。如果电动自行车有车牌,制定严格的行车法规,并像汽车一样严格执行,电动自行车还会有那么多事故吗?我们的管理官员们始终不肯给电动自行车的合法性,不给上牌。然后出台一些根本不去执行的电动自行车行车规定,才是造成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不断的真正原因。
四)解决办法:制定并坚决执行城市电动自行上牌的相关规定
1)车速:严格规定在市区范围内电动自行车速限制30~40公里/小时(现在规定15公里/小时要放宽)。上牌新车车速必须在30~40公里/小时内,现有电动车车速进行强制改造。
2)法规:制定市区电动自行车行车法规,对速超过40公里/小时,撞红灯,进入机动车道等违规行为,由电子警察抄牌,严格按章处罚。
五)禁止电动自行车后的图景
1)一般老百姓买不起汽车,部分中等收入者买得起汽车而用不起汽车,有钱人纷纷买汽车。城市道路网发展速度远远跟不上机动车的发展速度。
2)市民一不能骑摩摩车,也不能骑电动车,迫使自行车潮再起。大小街道上塞满大大小小的汽车和自行洪流。我们的是不是又要限制自行车?
3)目前市区汽车已经造成交通阻塞,一些大街小巷都划出了小车停车位,停车还是一位难寻。公交车不足,上下班拥挤不堪,加上资金有限,大批超标准排污的公交车(估计现在巳达到总量的30%以上)无法淘汰,汽车尾气再一次引发光化学烟雾,城市污浊不堪。这就是无视中国国情的严重后果。
我们要加快现代化的步伐,购建和谐社会,最重要的是时时刻刻不要忘记我国尚处在“发展中”,我们的人均GTP还只有发达国家的20%,而CPI高达6~7%。“以人为本”,其中包括“买得起用得起汽车的人和买不起用不起汽车的人(约占70%以上)”,损害“买不起用不起汽车的人”出行,如何构建谐社会社会?长沙市市区道路网及其发展速度在3~5年内还不可能大规模发展汽车!我们不能急于要求长沙像东京和纽约一样出行汽车化,我们必须“礼性”对待电动车,要把百姓的诉求放在“以人为本”之中。
[ 本帖最后由 ziwo365 于 2008-11-13 16:28 编辑 ]